字秉甫,号衡山。原籍浙江嘉兴,生于江苏苏州。清光绪时进士。中国法学家,政治活动家,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等职。曾出席在柏林召开的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当选为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1936年参与创办读书生活出版社,以后一直参与生活书店等三家进步书店的出版事业。1945年曾任生活书店内地区管理委员会主席。
1939年9月初与邹韬奋、章乃器等在重庆发起成立统一建国同志会。1941年为调解国共冲突,统一建国同志会改组为第三党性质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1953年当选为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1955年张澜主席逝世,沈钧儒任代理主席。次年,当选为民盟中央主席,直至去世。
著有《制宪必携》、《宪法要览》、《普及政法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