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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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韬奋新闻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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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参评者的办法。评选范围是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国家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站)、电视台和其它新闻机构从事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员、新闻性节目制片人、通联、校对等连续10年以上,人品、文品俱佳的现专职新闻工作者。 评选标准和要求是:德才兼备,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在新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要把参评者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社会反映和综合业务成果结合起来进行考察、评选。 合并后的长江韬奋奖,由每两年评选一次改为每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获奖者20名(其中长江系列10名,韬奋系列10名),评选条件与合并前基本相同。 |
获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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